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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代表参加碑林区法院“法院开放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8-06-26    浏览次数: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毒品危害、共同抵制毒品、共同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于6月25日上午在第三法庭先后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及被告人董某某贩卖毒品两案,同时举办了以禁毒宣传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法学教研室教师带领卫法1605班员工参加了开放日活动,并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现场

 

    旁听的第一个案件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因向吸毒人员温某贩卖一小包毒品(净重0.4665g,检出海洛因成分)并收取300元,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判员当庭宣判。

 

 

参与员工合影

 

    第二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董某贩卖毒品案中,董某对于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5起贩卖毒品事实拒不承认。对于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的提问,董某多次以“烟瘾犯了,头晕,记不清了”回答。法庭辩论环节中,检察人员和辩护律师主要围绕“董某家查获的毒品海洛因19.487g未经法律规定的衡器称量“及“侦查人员的执法记录仪在关键细节有明显遮挡”两个焦点问题展开辩论,检察人员称:公安人员接到报警之后,因时间紧迫,需及时赶往现场,有些执法过程难免有瑕疵;另外,不能断章取义,将执法人员的部分行为割裂开来审查。结合整个案件事实及前后关联,应能判断指控的事实能相互印证。辩护律师强调执法人员当场用董某的电子砰称重并以其结果作为定罪情节,程序不合法,双方辩论激烈。审判员听取了双方的质证、辩论,因部分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仍有争议,宣布休庭,隔期审理。

    此次活动,让老员工们认识到了当前现实生活中毒品的危害以及毒品犯罪的形态,为老员工自觉抵制毒品、宣传和参与禁毒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是一次生动的实践教学,让同学们直观的感受到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状态,了解了审判程序,见识了审判过程中控辩双方的博弈,深化了对于课程理论的理解,也为将来的职业选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文/梅姗姗  图/梅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