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在卫生管理系领导和院宣传部的支持下,法学教研室邀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公司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致人重伤案。审判活动在图书馆五楼学术报告厅进行,卫生管理系刘建刚副主任、宣传部安玮娜科长出席了活动,部分教师和二百多名同学观摩了本次庭审。
随着审判长法槌的敲响,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审判长先查明了被告人身份,宣布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等人员的名单,告知了当事人申请回避等诉讼权利。

庭审现场
接着进入法庭调查环节,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状。随着公诉人义正辞严的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逐渐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是一起共同犯罪,被告人魏某和蔡某想找点钱花,在蔡某的提议下,二人租了车,买了洋镐把,准备作案。二人将车开到新桥蔬菜批发市场附近,停靠在路边,伺机寻找作案对象。凌晨四点多,被害人出现在二人视野中,因背有一包,根据蔡某先前在菜市场打工的经验,来批发蔬菜的菜贩子只要背包,包里都有钱,故二人简单交换意见后,同时下车,一人持洋镐把从背后袭击被害人,另一人从另一侧拦截被害人,后又合力对被害人殴打,随后抢包、上车、逃离。被害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被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残鉴定为八级。二被告被抓获后,对抢钱事实供认不讳,承认抢了五万元。检察院出示了各种证据,合议庭一一进行了核实。

庭审现场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词,认为二被告主观恶性大,具有抢劫致人重伤和抢劫数额巨大两个加重情节,建议判处1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被告的辩护人从偶犯、初犯、立功、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等情节出发建议合议庭从轻考虑量刑。公诉人还专门针对在场的员工展开了法治教育,详细解释了抢劫罪的加重情节第五种情形——致人重伤,介绍了陕西省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为四万元,给在场的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刑法课。

庭审现场
最后,二被告在强有力的指控和完整、充分的证据面前,都表示认罪服法。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庭审活动就此结束。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同学们完整的感受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四个阶段,对庭审程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对法律的威严、司法公正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这是公司第一次邀请法院将刑事案件的庭审搬进校园。卫生法学方向的同学对这次实践教学感触很深,大家纷纷表示,本次的实践教学效果非常好,收获很多。